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。

20世纪60年代实施了对中、重度病区供应碘盐为主的防治策略,使猖獗的碘缺乏病得到了初步控制。

80年代初,开始在病区大规模供应碘盐,至90年代初期基本上遏制了病区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克汀病的流行,但尚未完全消除碘缺乏病。

年3月18日,我国领导人在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上通过的《儿童生存、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》上签字,向国际社会做出到年实际消除碘缺乏病的承诺。

年,我国总体水平上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,至今仍保持持续消除状况。

如今,碘缺乏病已经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野,为什么我国仍将坚持食盐加碘政策,并继续保持合格碘盐食用率在90%以上呢?

“碘过量”普遍存在吗?

当前,社会上出现了食盐加碘引发甲状腺疾病增加的质疑,认为食盐加碘导致碘过量。引发争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。一方面,碘缺乏所致严重症状,如“傻子”和“粗脖根”等典型病例已较为罕见,群众对碘缺乏病危害不再忧虑;另一方面,随着疾病检测技术的进步,一些甲状腺疾病的检出率增高。

事实上,从近年的监测结果看,中国人群碘营养处于适宜水平,不存在碘过量问题。相比碘缺乏和碘过量对人体的危害,前者的危害更严重。碘缺乏在人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表现形式不一,孕妇碘缺乏会阻碍胎儿的脑发育,严重者还会造成流产、胎儿畸形和死亡;胎儿碘缺乏会形成大脑发育不可逆的损害,其最严重的后果就是新生儿克汀病,并伴随终身;儿童和青春期碘缺乏会发生甲状腺肿大、智力和体格发育等障碍;成人碘缺乏会诱发甲状腺功能减退及其相应的甲状腺疾病。

而碘过量的危害主要包括碘致甲亢和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。当然,这种碘致甲亢可能部分是食盐加碘后引起的一过性碘致甲亢,一过性碘致甲亢一般发生在实施食盐加碘后的5年~10年,之后逐渐恢复至原有水平。

不容忘记的是,在中国防治碘缺乏病的历史上,曾有过碘缺乏病严重流行的阶段。保障中国居民碘营养状况适宜无疑是增强人民身体素质,促进经济发展和生产力提高的重要保证。

“加碘盐”有必要继续吃吗?

年,WHO对食盐加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了系统综述及分析。研究搜索了包含中国知网和万方在内的9个国内外数据库,收集已发表的大量文章。所有研究均比较食用碘盐的个体与未食用碘盐个体间的差异。参与人数从队列研究中的30人到多个横断面研究合计超过万人。

该综述结果表明,碘盐对降低甲状腺肿、克汀病、认知功能低下和碘缺乏作用明显。最终WHO推荐继续采用食盐加碘作为降低甲肿、克汀病、认知功能低下和碘缺乏风险的安全、有效的防治策略。我国大部分地区外环境缺碘,若不坚持食盐加碘政策,碘缺乏病可能会卷土重来。

孕妇尿碘为何要重点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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